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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化工开展两重点一重大专项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

2021-10-26

桐梓化工开展两重点一重大专项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计划(试行)的通知》赤天化桐〔2021〕6号文件及《桐梓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月26日,桐梓化工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由总经理吴德礼、副总经理胡云凯分别担任组长,分两个检查组对公司三级重大危险源区域(合成氨装置、甲醇装置)和公司一级重大危险源区域(氨醇罐区)、气化车间进行检查。

检查主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内容以及低温季节特点,重点突出对公司“两重点一重大”区域的人为因素、设备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现场不能整改的,公司安全环保部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实行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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